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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手,回光返照的命运-第2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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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嬉皮笑脸的心理医生看着我,那眼神仿佛来自无限遥远的陌生过去。

“如果不是你,那天晚上死在暗巷里的就不是那两个流氓,而是我了。”

心理医生没有叹气,而是用很平静的语气陈述一个很平静的句子:“你黑暗的人生,我有一份责任。”

“……”我不知道我用什么样的眼神看着眼前的医生,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医生娓娓道来黑白与他之间的情谊。

当年年幼的他们在他家豪宅相遇后,黑白教衣食无缺的他偷窃的技术,以及另一个黑暗世界的残酷生活,对他来说那简直是一个充满魔法的奇幻国度,他深深着迷。

此后他们一起偷窃,一起销赃,一起计划更大更复杂的窃案,他们发誓祸福与共,要成为世界上最厉害的窃贼搭档,有朝一日要联手潜入法国罗浮宫偷走《蒙娜丽莎的微笑》。

当黑白为了保护他走上极端的杀戮人生时,他却胆小退却了。他很愧疚自责,但孤单一个人活在蝉堡符号里的黑白从没有怪他,潇洒一走了之,更让他不知如何回报。

努力用功读书考取医学院的他原以为他与黑白从此再无交集,却在后来有了诡异魔幻的际遇,一个征服了蝉堡的黑暗怪物,传授他极高深的“意念操控”,而“催眠”仅仅是“意念操控”太肤浅的一种简称。

他一度相信,黑白与他在曼哈顿的重逢绝非偶然,而是命运之神的善意安排,这些年他所学会的意念操控,一定可以重新启动黑白的人生,让他从零开始毫无负担的新生命。

我无意识望向诊间墙壁上的达利仿制画《记忆的永恒》。

空旷的海滩,三个瘫软的时钟,不知是否枯死的树,一头像马又像鸟的怪物蜷缩在地上,画中的一切看起来都很疲惫,仿佛在无限延长的时间里完全松弛了原本的结构。时间死了,或只是永远死在这幅画里。

医生总算又笑了,耸耸肩。

仿佛他曾经告诉过也曾坐在这里的黑白,那幅达利最知名的画当然是真迹,而原本应该好好在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展示的真迹之所以出现在这里,当然是他为了有朝一日完成两人联手偷窃《蒙娜丽莎的微笑》前的单人演练之作。

或许永远也没有那所谓的有朝一日,但这医生在戒备森严的纽约现代艺术博物馆里用他独有的催眠技术动手行窃时,肯定是怀抱着奇怪的联手梦想吧。

“所以……?”我失去了辨识自己表情的能力,只知道我的手指正敲着脑袋。

医生没有说话。他等着那话从我的嘴巴里自己说出。

“黑白就是我……我就是黑白。”我不得不闭上眼睛。

“黑白不是你,你也不是黑白,但你们之间的联系让彼此无法挣脱相似的命运。”

“联系……见鬼了能有什么联系?”

“光是见鬼了这三个字的口头禅,就是黑白跟你之间的联系。”

医生有条不紊地解释:“我履行了我对黑白的承诺,我毫不留情地炸光了他脑袋里的所有人生,当然也炸掉了他对我的记忆。留下来的都是黏着在黑白身体里根深蒂固的基本能力,那些跟回忆无关的事物反而是无论如何都挖不掉的东西,例如黑白本来就会的华语跟闽南语、以及后来学会的上海话、一点点马来语跟生疏的韩语。卓别亲自指点过,黑白当然会开锁,各式各样的锁都难不倒他,他连打瞌睡的时候都可以将别人的皮包摸进自己的口袋里。他喜欢看电影,每一部他看过的电影都如数家珍,最中意的就是异形系列。他热爱摇滚乐,那些震耳欲聋的嘶吼全部都留在他的耳朵里。诸如此类,全都变成他身体里不可拆解的密码。当然了,他杀人的能力也没办法拿走,只能祈祷他一直没有机会发现。”

“只能祈祷……”

“为了彻底断裂你们之间的联系,你花了一个礼拜写这封埋葬自己的祭文同时,也把握时间做了一些防范措施。你杀了一些足以证明黑白存在的关键人物,包括你两个倒霉的经纪人。你烧去护照等所有能证明身分的证件,还有一些医疗纪录等。你说你想回马来西亚杀一些人,但我不知道你最后有没有来得及这么做。”

“……来得及?可能来不及吗?”

“我放在你脑中的记忆炸弹什么时候会引爆,我自己也不知道,应该说我放记忆炸弹的技术还不够精确吧。只知道依照我的经验,你的记忆并不会在一两个礼拜内忽然炸掉就是了。但最久不会超过三个月。”

“……”

“在那个并不稳定的记忆待爆期里,你也对自己的身体做了合理的处理,比如你做了整形手术,虽然在我看来并不是太成功。你对身上的伤疤做了大费周章的美容、植皮跟雷射复原手术,当然无法百分之百消除太夸张的疤痕。你也找了原先帮你纹身的那一个女刺青师,她用延伸的覆盖技术,将胸口的黑白脸改成了一只甲虫,总之不让关于黑白的任何蛛丝马迹留给下一世。”

“甲虫?”我愕然:“什么甲虫?”

医生打开抽屉,从里头拿出一支样式陈旧的录音笔,上面已插了耳机。

我接过,将耳机塞入耳中,按下播放。

Chapter 41

显然黑白刻意飞到了在他之前人生里从未到过的泰国,在那里等待重新轮回的瞬间,因为当下一世的他——也就是我,在清迈“忽然醒来”的时候,见鬼了我正在跟一个陌生女人做爱。

“我”糊里糊涂射精后,穿上裤子就想走,陌生女人追上去说着他听不懂的语言,但肢体动作很明显是想讨钱,我闷不吭声给了。

所以我对自己身分的第一个认识,是嫖客。

人生地不熟,不会说泰语、身上又没有任何证件的我一开始非常慌乱,幸好口袋里有不少泰铢够我吃住一段时间。

第一次在镜子前看到自己模样,我感到彻底的陌生,这是一种很恐怖的感觉,就连胸口上的甲虫刺青我也没有任何印象。甲虫就姑且当作我第一个名字。

我一边花钱,一边寻找我是谁的答案,结果当然是见鬼了什么也没有。钱花光后,我还是待在清迈,在一间华人投资的人妖夜店里担任服务生,服务生的薪水很低,不过我的主要收入来自我这双无法自制的手。

我发现在人潮拥挤的夜店里,总是不由自主将正在跳舞的客人皮夹里的钞票摸光,而且从无失手,这点让我很讶异,我猜想自己过去肯定是一个惯窃吧?我不引以为耻的心态更印证了这样的猜想。

我没有继续当小偷,不是因为丢脸,而是因为我找到更有前途的差事。

在清迈有一个喜欢搜集古董表的老警察,他收贿惯了,退休后更名正言顺带了一群小弟成立新的黑帮,在清迈专门经营赌足球的地下盘口,生意兴隆。年纪轻轻的我也被这个新帮派招兵买马进去,我很能干,什么都干,下手又狠,反正我谁也不认识嘛也没什么家人朋友,不怕得罪谁有什么下场。

就这样,新帮派没什么前辈,我很快就当到了副手,是几十个小弟眼中的好大哥,前呼后拥叫我甲虫哥甲虫老大甲虫爷的好不风光。在这段期间内我“学会”使用枪,还用得不错,很快我就开始教身边的一群小弟怎么开枪比较有效率,但始终没有人学会跟我一样的双枪技术。

有了钱,我反过来买下那间人妖夜店,并试着将它经营成摇滚酒吧,但始终没有成功,因为我不断拒绝前来应征的摇滚歌手。老实说我觉得那些歌手都太不摇滚了。想来想去不如我自己上去唱吧?毕竟我是真的非常有摇滚才华的,只是欠缺了一点点机遇跟勇气,还少了一个帮我弹吉他跟一个打鼓的乐手。没关系我可以等,反正我就是老板嘛!

老警察很喜欢我这个副手,不过他并不喜欢我跟他的女儿走得太近,他一心一意想将他唯一的女儿嫁给家世清白的好人家,这点我理智上同意,可所有人都看得出来我跟他的女儿打得火热,看样子我迟早成为他的女婿。这点倒不在我的生涯规划里,我只是碰巧爱上了老大的女儿,跟飞黄腾达的欲望无关。我宁愿她是一个妓女。

气急败坏的老警察只好设局,让我在一场假黑吃黑的陷阱里背负杀害同伴的恶名,好让他有理由倾全帮之力干掉我。中了局,即使心知肚明又能怎样,我也只有逃亡的这条路。我只带了最重要的行李,我的女人,老警察的女儿,还有两把枪,搭上远离清迈的火车。

一路上我的女人跟我说,不如我们离开泰国吧,她可以接受永远不跟她爸爸见面的人生。我拒绝,总有一天我会回去的,我要去更大的城市,比如曼谷,找机会成立自己的帮派,证明自己可以独当一面,等到能跟老警察平起平坐的时候,他就会知道女儿没有跟错人。

她一直哭,搞得我心烦意乱,我们有好几天都没说话。

女儿跟别人跑了,老警察气坏了,当然更想要我的命。帮派里二十多名小弟出笼追捕,却对我这个前副帮主还是心怀友谊与义气,于是大伙儿随意开几枪好对老警察有个交代。

可子弹不长眼,意外让老警察的女儿死在反弹的流弹底下,见鬼了我当然很崩溃,明明知道心爱的女人死掉并不能责怪这些兄弟,我的身体依旧被盲目的仇恨给囚禁,一枪一枪杀了那群对我崇拜不已的兄弟。

我想清楚了,反正我就是一个煞星,干脆就干到底了,所以我回到清迈老巢将我所能买到的子弹都用光,令那个王八蛋老警察也死在我的枪下。

以前就替帮会雇用职业杀手的我,不混帮会了,现在自己也成了职业杀手。我当然是个中好手,在一场受雇掩护银行抢匪的特殊案子里,宛如鬼神般在大街上干掉二十多个前往拦截抢匪去路的警察,没有死的,竟然也躲在警车上不敢下来。

那案子让“甲虫”这名字声名大噪,当然也有人因此说我疯了。

毫无疑问我当然是疯了,疯了,每次出任务都跟人赌命,赌到最后我都很怀疑我自己到底是想死呢还是想证明我死不了。见鬼了我痛恨这样的感觉。

我恨自己那天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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