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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厢房楼上的那间卧室,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伍尔夫曾在那篇著名的《一个自己的房间》里,对所有的女人们写过这样的话:“你必须每年有五百英镑的收入,还要有一个门上装了锁的房间,如果你打算写小说或诗歌的话。”比起写作室来,这间卧室的景象似乎更契合伍尔夫一再强调的私密性。屋里的陈设仍旧是简单得不能再简单:床边几是竹制的,若是随手搁上的书压得太多,会有些摇晃。窗畔摆着一张单人床,除了伍尔夫本人,大约再没有人能靠近——据称她同伦纳德柏拉图式的婚姻缘起于她受创的童年,而我宁愿相信,这是伍尔夫追逐纯粹到了某种极致的结果。墙边壁炉的上方镶着画家姐姐凡妮莎的磁砖画,一涂一抹间便是蓝、褐、白的交响,流水般地奏出《到灯塔去》的主题与华采。卧室的另一角,墙上也挂了凡妮莎的作品,椅子上闲闲地搭着奥托林·莫雷尔女士送的印花大披肩。
花园是伦纳德的天地,他经常在雕塑与小池塘边踱步、冥想,在园里伺侯果树花草,一呆就是大半天。除了共同打理他们自己名下的霍加斯出版社,他和妻子之间,经常是“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的状态:他说不出自己有多爱她,只知道可以这样远远地守着她,照看她,做她第一个读者,便是一种幸福了。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4)
告别
有时候凡妮莎兴头上来了,会带着画笔直奔“僧屋”而来,在房子的大小关节上,顺手绘几笔装饰花纹,或者干脆给空白的地方添几幅画。姐妹俩心思用得最多的地方,是那间里里外外都漆成绿色的起居室。桌上的瓷砖画、立式碎花褶皱纸台灯、中亚风格的地毯,把色彩与图案镶拼得热闹非凡,幸好有屋中央那根深褐色的方木柱压阵,非但不嫌乱,反而有错落开的美。几把木椅子稳实持重且宽大舒适,是专为在壁炉前捱过长夜设计的。起居室里经常要开茶会,访客都是伦敦布卢姆斯伯里集团的那班老友,罗杰·弗莱,T·S·艾略特,梅内德·凯恩斯,E·M·弗斯特都是座上宾。屋子里谈笑有鸿儒,空气自然热络,但地气仍是阴冷——有一回,弗斯特实在捱不过,一边说笑,一边紧挨着壁炉取暖,一不小心就把裤子给烧着了。
若是维塔·克维尔·维斯特来访,就更是伍尔夫的节日了。1925年,伍尔夫给凡妮莎的信中提到,“维斯特刚到,她准备和我单独呆两晚。六月里的夜晚漫长而温暖;玫瑰盛放;花园里充满了蜜蜂与渴望,在芦笋圃上混杂纠缠……”。关于伍尔夫与维斯特以及凡妮莎之间那份女人的微妙情愫,好事者多有猜测。往事悠悠,其实有很多隐秘根本无须说破,只要沉淀下来的是纯净,飘散开去的是馨香,也就够了。
然而是朋友终有一散,每每此时,伍尔夫便颓丧到极点。三十年代末,欧洲上空全是硫磺的味道,仗虽然没有打到罗德梅尔,但伍尔夫与伦敦朋友间的联系已经不可能像原来那样频繁了。
“僧屋”里的生活却是平静如常,时间简直像凝止了一样。伍尔夫的写作已经不似先前那般疯狂,她说自己的生活正从“单一的旋律”过渡到另一段音乐里去。偶尔,她还会翻出些新花样,有一次甚至写信给凡妮莎的女儿安吉莉娅说,“经过无穷无尽的写作、读书之后,我终于发现,我真正最有天赋的事情是织地毯。我会织各样花色的地毯。”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伍尔夫的美丽与哀愁(5)
然而,从少女时代就开始萦绕在伍尔夫耳畔的“可怕的声音”一刻也不肯放过她,那种情形就像脑子里安了马达,每一次发动起来,功率都比原先更强大。伍尔夫挣扎过,她对自己说,“我发誓,绝望的低谷不会将我吞噬了去……”伦纳德也一直小心翼翼地陪在妻子身边:弗吉尼亚随时有可能自杀,这一点他比任何人都清楚,他几乎是孤身一人在和某种强大的宿命抗争——以前有好几次,他都赢了,他以为可以一直这样赢下去。
1941年3月里的某一天,弗吉尼亚·伍尔夫在起居室的壁炉前留下了一张字条,是写给伦纳德的,字迹依然纤细而清晰,看得出没有打颤:
“最亲爱的,我很确定我又要疯了;我觉得我们无法再度经历这些可怕的时刻。而且这次我将无法复原。我开始听到声音,无法专心。因此我要做那看来最明智的事……我无法再与它抗争了,我知道,我毁了你的生活……我要将这一生的幸福全都归功于你……当一切都已离我远去的时候,仅存的是你始终不渝的体贴……我不认为有谁的过往比我们曾经拥有的更快乐。”
弗吉尼亚·伍尔夫的终点在“僧屋”外的乌斯河——她仿佛早就知道结局会是这样,最后几步走得从容自然,就像一次再寻常不过的散步。她的口袋里揣着大石块,一迈进河里就被水流迅速地向河中心推,漩涡里翻涌着光影与往事,感觉像是在天堂里飞。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跋(1)
早两年,自己写的东西刚开始享受变成铅字的待遇。彼时我总是那样急切地在字里行间凸显“我”的存在——真是恨不能一出手就写砖头厚的自传,像萨特的《文字生涯》里那样,让自己“以文化的光辉”反射环境,“如同傍晚的池塘反射白日的炎热”。
所幸,我再怎么不知天高地厚,也终于没有自我膨胀到关起门来写自传的地步。毕业以后,大部分时间里,我的“文字生涯”还是在别人的故事里寻寻觅觅:上班逐字逐句地对着原文审读别人翻译的小说,看着他们“戴着镣铐起舞”,时不时笨手笨脚地上前帮一把,作伴舞状;而后,下班了自己也寻一副这样的镣铐往身上套;编辑、翻译之余的“边角料时间”,我才会写,写如今构建起这本书的文章。写作的材料来自广义的阅读,读书,读戏,读人,读事。说起来也没什么奥妙,不过是材料和故事的重新排列组合而已。至于我的视角我的声音我的情绪,谨遵《万象》坊主陆灏的教诲,要做到“含而不露”才算有境界——好比,想哭了,那一泡泪珠儿噙在眼里也就够了,大可不必滴滴答答地掉下来,湿了一地。
渐渐地开始喜欢这样的写法,习惯于潜入别人的故事里说我自己的话。当上海社科院的沈洁编辑向我提出希望将这些文字汇编成册时,我多少是有些惶惑的——不晓得这样的一本书,在别人看来,是否可以理直气壮地算是“我自己的”作品。
无论如何,为这本书作跋,似乎是可以理直气壮地拉扯出一些私事来的。通常的做法是列出一串感谢来,我也不必免俗,只管做这桩挂一漏万的事好了:
——感谢父母的书橱。那个与我童年家里的居室面积极不相称的庞然大物,是我父亲找了个手艺不高的木匠打的。我记得问题最大的是那扇总也关不严实的门,碰一碰就吱吱呀呀。每日里我只要一放学回到家,它就在我的摆弄下吱呀个不停,像个戏痴倒着嗓子唱西皮二黄。于儿时的我而言,那是一片肥沃可亲的乐土,将我的杂学旁收滋养得丰茂茁壮。
——感谢大学寝室里的蚊帐。隔了一段时光回望那顶发黄的、也许散着点霉味沾着点蚊子血的纱,也还是一眼就看得到里面坐着一个塞了耳机胡乱翻书的我。帐外的世界是具象而规范的,在那里我一如既往地是个听话的好学生;帐内的天地却是自由而渺茫的,应该装托福磁带的walkman老是在放黄舒骏的《未来的街口》,我就这么听呀听呀越听越不愿意想未来。毕业前跟单位签约的前夜,就是在这顶帐子里,我在外资公司、电视台和出版社之间选择了后者,天晓得那样的决定有多……难——我知道,我选择的是一种与文字再也脱不开干系的生活。
——感谢延安中路幽深的弄堂里那幢旧洋楼,译文社搬到上海书城前的旧址。那里有我上过四年班的地方,一间地板上堆满了书书上落满了灰的屋子——有阳光照进来,灰便黏在光柱上,懒懒地舞蹈。书是堆了十几年的,托着岁月的重量,若是情急中抽出一本来,立马就是时间与空间的塌方,轰轰然直砸得木地板咣咣响;那时节,浅色的衣服皮鞋上班时能不穿就不穿,因为一踏进编辑室你就整个儿没进去了,四周灰灰的囫囵成一片;初到者见了这架势容易犯晕,须得在门口吼一嗓子,少顷,不知哪个角落里会有人慢吞吞地从书堆里抬直身子,嘿嘿地笑起来。那是一个我可以埋头改稿忘了时间直到脊梁骨上一阵紧似一阵地痛起来,也可以托着腮帮子狠狠发一顿呆的地方。我很奇怪也很幸福地和外面的世界隔绝着,像嵌在竹篮子缝隙间的柔软的小虫,虽然空间局促,却晒得到太阳闻得见菜香。
卷二:当作家遇上作家跋(2)
在这样的环境里,哪怕是电话铃冷不防格楞楞地响起来,也是一件突兀的事。我记得其中一个电话来自《文汇报·笔会》的潘向黎。我平生第一篇比较像那么回事的随笔受到了一名编辑兼作家的鼓励。接着写吧,她在电话里说,你能行。
——感谢女儿咪咪的摇篮。整理这部书稿的时候,我尚在产假中。面前是满满一屏幕风花雪月逸事掌故,背后是一张堆满了尿布的婴儿床、一只藤筐加蓝花布垫的小摇篮。小家伙全不管你的思绪正在何处神游,没来由地闹将起来,让你一回头就和真实生活的粗糙而温暖的表面,抱个满怀。往往地,她并没有什么旁的渴求,只是不愿意被忽略。无计可施之下,我只好把她从床上转移到摇篮里,像捧起一粒飘散着奶香的花生仁,嵌进椭圆的壳里。这颗长生果就这么被我念念有词地晃悠来晃悠去,居然每每奏效:咪咪的睫毛上分明还挂着泪珠呢,人却已是酣然入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