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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谁无耻?刚才是谁盯着人家看的?大当家,你可已经有三个美人了,我才两个,我们两个到底谁更无耻一些?”侯钟搂着金三的一只胳膊,一边笑着,一边道。
两个人走进食堂,并且一块到前面的窗口去打饭,一边走,金三一边道:“你小子自己无耻就不用说我了,我看她是因为我好像认识她。”
第四百四十一章热闹
“这种跟美女搭讪的伎俩,已经过时了八百年了,大当家你跟我说一下就算了,可千万不要用这个借口跟人家美女搭讪,这会让人鄙视的。”侯钟毫不客气的道。
“我真认识她。”
“行了,我知道,我也想认识她。”
“好小子,反正是你比较无耻,你说你弄出这么些美女,在公司里有什么卑鄙的想法?”金三被侯钟说的有点恼羞成怒,所以他直接开始对侯钟进行人身攻击。
“嘿嘿!嘿嘿!”侯钟无限猥琐的笑了起来。
“你小子,真是一肚子坏水,你这是想要建立一座后宫啊?”金三一看侯钟按笑容,就知道这小子不知道又在算计谁。
“凭我现在的身价,就算建立一座后宫也没什么,不过,我可没有你那么无耻,这些美人,我是给我们公司的那些光棍准备的,你说怎么样?”侯钟道。
“什么怎么样?”金三不明所以。
“等吃完饭我带你去看热闹。”侯钟嘿嘿坏笑着吃起自己的早餐,不再理会金三的询问。
有人为手中的房子卖不出去发愁,而有的人则为没有立锥之地心酸,这里是京城,房租依旧猛于虎,一个隔离出来的十四五平方的蜗居,每个月就得四五百大洋。
看着冷清的房子,冯秀强自嘲苦笑一声,顺手拿起桌上的一张二人照,只是无意中从书本里翻出来的一种照片,代表了校园里的一段美好回忆,可现在看起来却全是苦涩。
看了一眼,各种情绪纷至沓来:开心、幸福、痛苦、愤怒、失望、无奈……最后往垃圾桶一扔,无力地倒在床上。
毕业即失业,毕业即失恋,这两种情况她都遇到了。不是她没有本事,她从幼儿园开始,她的学习成绩一直是同学之中拔尖的,一直到大学毕业。
不是她长的丑,也不是她身材差,她就算不是风华绝代,也算是窈窕淑女。可她没有一个当官或是有钱的父母,所以她只能在社会的底层挣扎。
她作为京城大学经济管理系的高材生,二十三岁毕业。要才有才,要貌有貌,可就因为没钱没势,就算找个工作也被人欺负。
在公司里,只要是能够管到她的,不管是经理、董事长,还是芝麻绿豆大的小组长。都想潜规则她。
每次都是实在受不了的时候。就会狠心的换个老板,可经常换老板也不是办法,这样做的唯一结果就是一事无成。最后她万般无奈之下,应聘了一家房地产公司做销售,也就是俗话说的售楼小姐。
她今年已经二十八岁了,再过两年就是标准的剩女了,就算在售后小姐这个行业当中,她也不占优势,特别是她的专业。在这里并没有太大的用处,因为售楼小姐是一个吃青春饭的行业。
这里的潜规则。比她原来的所有公司都厉害,不过,这里的机会也更多。
售楼小姐的工资不高,但销售提成很可观,百分之三的销售提成,对一些心比天高的女人,特别是美女,绝对有着致命的诱惑。
百分之三听着不多,可对照京城的房价,这可不是笔小数目,特别是她现在坐在的金氏房地产公司,每一栋房子的价格都在二三百万左右,这样的房子,卖出任何一栋,都要有五六万的提成。
冯秀需要钱,她父母全都老了,虽然没有什么大病,但近些年的身体已经越来越差,现在是小毛病不断,这让她每个月都要给家里寄两三千元。
本来她的工资就不高,增加了这些负担,就让她生活的更加窘迫。
所以她才狠了狠心,没有经受住高额提成的诱惑,加入了这可能被人潜规则的售楼行业。
冯秀这些年过的太累,她不是没有想过堕落,但真的事到临头,她的理智又告诉她,如果她真的那么做了,她一定会后悔,而且一定没有好下场。
现在的男人也不傻,原来那种掏出几十万上百万,包养一个美女的时代已经过去,现在的那些男人,能够在一个女人身上花个十几万已经不错了。
所以,她一直没有糟蹋自己,她一直很努力,可看着自己的同学,自己村里的同龄闺蜜,她们已经全都结了婚有了子,她心中剩下的只有心酸。
但作为一个都市白领,她也有她的骄傲,现在,她别无所求,只想找个知心人相扶一生。
但这太难了,生活在都市之中,她受够了没有房子的苦,她自从毕业,不是挤在几人合租的大通铺之中,就是独自生活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中,就算现在,她也不过是从地下室,搬到了一栋顶层阁楼的鸽子笼中。
这里冬冷夏热,只有春秋还能让她好过一点,每一次进入冬夏,都是一次地狱旅程,今年的盛夏又将到来,又一次的痛苦岁月需要经受,这让冯秀一想起来就有点不寒而栗。
有自己的一栋房子,已经成了冯秀的一个梦魔,不过这次她加入的这家公司实在是太好了,她很有机会得到一套房子。
卖方卖成业主,这种事情在售楼行业一点也不稀罕,而她就有一个目标在这公司里,看来她要扒屋机会了。
冯秀吃了早饭,一出门就看到了一个硬挺的小伙子站在门口,她认识他,他是这里的一名工人,这小子正在追求她。
要说这小子,她们认识也有三四年了,他的所有事情她都知道,现在她的这份工作,还是他介绍来的。
这小子叫冯明,说起来还是她的本家,不过他们两个的老家相隔千里,他们绝对没有一丝的血缘关系。
冯明今年二十五岁,身高一米七八,皮肤有点黑,但还算帅气,农村人,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绝对是个聪明人。
他们两个是邻居,从地下室到现在的鸽子笼,他们一直是邻居,这么多年,两个人互相照顾,也算患难与共的朋友。
冯明一般是给冯秀做保镖,在冯秀晚上下班是负责接送她,而她则经用做饭来回报他。
两个人除了没有睡在一起,这么四五年来,真是跟夫妻还夫妻,但两个人都没有捅破这层窗户纸,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没有结婚的基础。
就像现在,本来冯明拿到了每个月六千的工资,认为自己的希望更近了一步,可很快他就失望了,这不得不人那个他更加努力。
在冯秀加入公司不久,她就成为了售楼部的副经理,每个月工资也有五六千元,最重要的是,做她们哪一行的提成高,也许人家一个月的提成,就能比他一年的工资都高。
而最让冯明最痛苦的是,他们之间身份的差异,人家是大学生,现在是副经理,她的前途无量,而他就是一个普通工人。
看着情绪有点低落的冯明,冯秀眼中闪过一丝惊喜,不过她很快遮掩起来道:“你不是调走了吗?怎么有回来了?”
“回来拿点东西,没想到过来吃饭还能碰到你。”冯明声音低沉的道。
“今天不走吧?晚上我请你吃饭,现在我到上班的时间了。”冯秀看了看表,已经快要八点了。
“恩,我送你过去。”
“不用,下午下了班,我给你打电话。”
看着冯秀婀娜的身姿远去,最终冯明还是跟了上去,看到冯秀即将进入售楼大厅,突然出现一个人挡住了她。
冯秀被一个西装革履、头发上打的发蜡,能生生黏住苍蝇的小子拦住了,这帅小伙从他那火红色的跑车之中快步跑出来,引起周围上班的人群围观。
他挡住了冯秀,并且变戏法一般的从身后拿出一个长盒,接着快速的从里面拿出一条项链,送到了冯秀的面前。
项链迎着早晨的阳光,发出炫目的光彩,这是一串风红色的彩钻。
很明显冯秀被这突然出现的家伙给吓了一跳,她情不自禁的后退了一步,面对一脸热情笑容的小子,冯秀有些惊慌失措的连连摇头摆手,张着嘴不知道在说着些什么。
虽然距离有些远,听不到冯秀在对那个家伙说着什么,但显然,冯秀是在拒绝。
冯明愣了一下,看着背对着自己的冯秀,忽然间,心头的忐忑消失的无影无踪。
当手里抱着一大捧玫瑰的冯明,再次来到售楼大厅大门口的时候,他的心情已经平复了下来。
冯秀这样的优质女孩,注定了会被无数有资格觊觎的家伙觊觎,自己不应该再犹豫,而是骄傲的宣誓主权。
“嘿,哥们,要说追女孩你这一招已经落伍了,谁教你的?你真应该去抽那丫的耳光,”冯明的恶趣味忽然升起,站在冯秀的旁边,满脸真诚的笑着道。
“哪来的土鳖?你拿的玫瑰已经不是落伍,而是退伍了,小子赶紧滚蛋,你这消遣小爷?”年轻人一连蔑视的道。
看到这种情况,周围所有人全都把目光瞪向了这边,这里的人有售楼部的,有公司运输队的,也有公司的很多行政人员。
当然,这里面绝对还有两个无聊人员,金三和侯钟也躲在一边看着这里的一幕。
第四百四十二章妖精
冯明好像找到了自信,他没有理会那青年,也没有再看那串炫目的彩钻项链,他转头对冯秀道,“美丽的女孩,最漂亮的花送给最漂亮的你,你愿意接受吗?”
“当……当然,”冯秀完全没想到这个沉默寡言的男孩,会手捧着一大捧的鲜花,出现在自己的面前,心中又是惊又是喜。
生平第一次从男人手中接到花的冯秀,一时间激动的心中已经是一片空白,眼眶已经是红了,只知道连连点头,“我愿意,我愿意。”
说着,将冯明双手捧着的这一束殷红的玫瑰,紧紧的抱在怀里,在她眼里,这仿佛是自己收到的最珍贵的礼物。
那个手里拿着彩钻项链的小子目瞪口呆,完全没想到事情会变成这个样子。
那束蓝玫瑰能够跟他的钻石项链相比?
这个混蛋的不过就是比老子更老土了一点,怎么这美女就要了他的不要我的?
看着冯秀感动的恨不得以身相许的样子,这小子终于忍不住了,一脸不善的望着冯明道: